您好,欢迎访问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领域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劳动法领域
劳动者二倍工资的补偿期限以及诉讼时效计算问题
2021-11-03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十八条,主张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之日起到用工满一年至的11个月的二倍工资。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要求要求用人单位自订立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12个月的二倍工资。劳动者这种行为是否被支持?实际上,司法实践的做法并不统一,小编根据法律规定,从以下角度分析。


image.png

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获取二倍工资补偿的期限是多少,在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是否涉及二倍工资补偿问题?用人单位怎样规避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image.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二条,其实质是规定用然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通过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劳动者的相关合法权益,相对提高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否则,用人单位将会面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员工11个月的二倍工资的惩罚。通过以上规定倒逼用人单位应当主动要求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上规定并不是劳动者获利的方式,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相关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劳动者能主张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时间段为其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到劳动合同实际签订之日或到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最长不会超过十一个月。其立法宗旨未体现为劳动者不得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补偿的形式无休止的从中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要获得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最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一年后第十二个月月末之前申请仲裁。


image.png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劳动者能主张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时间段为其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到劳动合同实际签订之日或到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最长不会超过十一个月。劳动者若发现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及时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进行权利主张,若该主张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且单位以仲裁时效为由提起抗辩,则劳动者的该项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