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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骑电动平衡车撞上人,怎么赔?
2022-07-01

自疫情爆发以来,作为抗疫工具的平衡车一度成为了转运物资、消毒杀菌的得力助手。随着电动平衡车成为新消费宠儿,在居民小区、公共道路上都能看到它的身影,甚至很多学龄前的儿童也在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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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骑行人通过控制身体重心位置,就可以控制电动平衡车速度的加减,但未成年人骑行电动平衡车发生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未成年人在小区内骑行电动平衡车存有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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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人日报》法问栏目近日刊发的文章提到,在一起案例中,某市民在居住小区内散步,准备进入楼栋大门时,被一名骑电动平衡车的小孩儿撞伤,由此产生了不菲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北京三中院法官提示,发生这样的纠纷后,如果当事人需要维权,应在就医时应保存医药费、交通费等票据,及时保存证据,调取事发时监控录像、拍照留存等。此外,还必须还原事发场景,并多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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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衡量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要考虑骑车的未成年人是否随意变换骑行路线,是否在路中骑行,是否提前减速慢行;该未成年人监护人是否替其设定了电动平衡车的最大时速,是否跟随出行,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

其次,还要从被侵权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的角度进行分析,比如是否观察了左右侧道路情况,是否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该未成年人骑行电动平衡车随意变换路线,未注意观察行人,也未提前减速慢行,其电动平衡车最大时速较高,监护人也未尽到监护责任,未成年人将被侵权人撞伤,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对于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根据相关法规,不能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而居民小区内部道路性质特殊,往往为封闭道路,且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目前在居民小区内骑行电动平衡车尚无禁止性规定。

电动平衡车虽然不属于非机动车,但由于其存在驱动装置,滑行速度明显高于一般人行走的速度,一旦与他人发生碰撞,对双方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对电动平衡车骑行人的标准要求不能低于行人标准,骑行人至少应靠路边骑行,并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非机动车出行标准,靠右侧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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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未成年人道路安全知识,风险防范意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都未发展成熟。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监护职责,这既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又是保护社会公众的现实需要,学校和社会力量也要一并重视安全教育和引导,共筑安全长城。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文字:薛妍 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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