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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一年后死亡,家属索赔遇难题,法官如何“破局”?
2022-03-14
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都离不开道路交通

注意交通安全

更是成为人们出行的第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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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19年4月的一天


陈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被车辆撞伤,处于昏迷半休克状态,送往医院救治后被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该起事故驾驶员赵某负全部责任。陈某住院治疗40天后,因费用问题出院回家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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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2个月

陈某再次陷入

半昏迷休克状态

立即被送往附近医院

医治颅脑损伤

和本就患有的肝硬化疾病

此次治疗前前后后共住院183天,期间一直是陈某80多岁的老父亲在旁照料。2020年2月9日,不幸再次降临,陈某突发消化道出血死亡。

事后陈大爷(陈某的父亲)

将事故车辆所有人张某

使用人赵某

及负责该车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

两家保险公司

告上法庭

案件难点

收到起诉后,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对于陈某的死因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参与度以及住院用药合理性申请鉴定。

由于距离事故已过去1年时间

要证明陈某的死亡

是交通事故导致的

就必须对陈某进行尸检

河北区法院四次委托鉴定部门予以鉴定

均被告知因尸体火化无法尸检

鉴定工作难以完成


因无鉴定结论作为参考

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合议庭转变审理思路

开启了一次“破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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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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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前往救治陈某的医院,向其主治医师详细询问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引发自身疾病的参与度等方面情况。

通过调查

虽然无法直接证明

陈某死亡结果

和交通事故间的因果关系

但,交通事故

导致陈某颅脑损伤的事实

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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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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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微处着手,结合陈某具体情况及事故发生后的病情诊断、治疗费用,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尝试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多次不懈努力地调和

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保险公司同意

一次性赔付死者家属

60余万元


小贴士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必须参与诉讼

承办组对陈某的

近亲属进行审查

了解到陈某还有一个女儿

陈小某(化名)

05年离婚后

女儿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双方很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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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组第一时间与陈小某取某得联系,告知其相应的权利义务,而后陈小某与陈大爷一同作为原告参与诉讼。

通常情况下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

多名死者近亲属

作为原告参加诉讼时

具体赔偿金额分配

还需多名原告私下协商

或另行诉讼


考虑到一次性办结、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合议庭针对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向陈大爷和陈小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和调解,达成了双方都认可的分配方案,陈大爷与陈小某分别获得40余万元20余万元赔偿金,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END

来源:河北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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