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通常选择签订离婚协议来约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孩子归我,以后不需要你养”这样的条款有效吗?真的养不起了,能反悔吗?
案情简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王小某父母就王某甲抚养费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虽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的合理要求,但是主张抚养费给付一方应就给付的必要性进行举证,王小某父母王某、刘某在民政部门已达成关于王小某抚养费的协议,刘某不支付抚养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现双方生活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王小某也未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王某存在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据,故法院对王小某的主张不予支持,王小某的抚养费应由王某负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王小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另外,离婚协议是带有人身性质的特殊协议,协议不仅对夫妻财产等权利义务做了约定,更重要的是解除了双方夫妻身份关系,改变了子女的抚养状态,对当事人及子女的生活都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故男女双方须审慎对待离婚协议,在签署协议时要充分保障子女权益,避免因一时冲动同意对方免除抚养费,再度陷入无限烦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