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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过期出事故=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因此拒赔是否合法?
2025-05-06

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的法定凭证

其有效期有明确规定

但部分驾驶人因疏忽

未能及时换领新证

若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是否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又能否据此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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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
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01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4日15时14分许,黄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42天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与陈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另查明,黄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事故发生后,黄某到交警部门申领新的驾驶证,有效期从2022年2月21日至2032年2月21日,新证有效期涵盖事故发生日期。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陈某将黄某、某保险公司等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被告黄某表示,陈某的损失应当由某保险公司赔偿。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黄某驾驶证过期属于“无证驾驶”,符合保险免责条款,拒绝赔偿

02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驾驶车辆时,未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本案事故发生时,黄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满一年,不符合驾驶证注销的条件;事故发生后,黄某换领新的驾驶证,新证有效期包含了此次事故发生的期间,黄某超过有效期未换证不等同于实质驾驶资格丧失而归于无证驾驶的情形,故对某保险公司免赔的抗辩主张不予采纳。

最终,博白县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驾驶证超期,驾驶人是否属于“无证驾驶”,需分情形认定:

1.逾期未换一年内:驾驶人可通过提交体检证明直接换证,驾驶资格未被注销,不属于“无证驾驶”。

2.超过有效期一年未到三年: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通过科目一考试方可恢复资格。此期间驾驶机动车可能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3.超过有效期三年:驾驶证彻底注销,需重新考取。此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

因此,除驾驶证有效期满三年以上未换证的情形外,不能简单将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同于“无证驾驶”。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定期检查驾驶证有效期,提前办理换证手续,降低事故发生后的理赔风险,避免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来源:博白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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