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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关注|2023年8月公司法修订草案迎来第三次审议,即将通过?
2023-09-22

【编者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虽然历经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2018年五次修改,但是基于强监管理念制定的公司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实践需求,尤其是我国民法总则(现已被吸收为民法典总则编)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后,法律适用的冲突如何协调与衔接,亟待通过修改公司法的方式予以回应。

在万众瞩目与期盼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中国人大网再次公开征求意见(重磅|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大家期待《公司法》的本次修订应当进行法结构与制度体系的大修,但理论和现实之间总是存在距离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基本保持了我国《公司法》的框架结构,对现行公司法进行了诸多实质性修改,引起了我国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和持续热议,诸多重大问题争议颇大。
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本次会议大概率会通过公司法修订草案,是否通过,修法结果如何,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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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增值税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学位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二是,完善公司民主管理的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五是,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六是,完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对公司债券一章作如下修改:一是,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审核职责划入中国证监会,删去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开发行债券注册的规定。二是,明确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三是,适应公司债券无纸化实践发展需要,将公司应当备置的债券存根簿改为债券持有人名册。四是,将发行可转债的公司由上市公司扩大到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五是,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规则和效力的规定,增加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关规定,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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