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未生效,暂时别上路 张先生购买了新车,于2021年5月6日提车,当日办理车辆商业险及交强险。 业务员告知张先生,商业险需次日零时生效,非必要不建议此时驾驶。 张先生自认为驾驶技术娴熟,但驾驶新车约40分钟后就撞上了路边的石墩子,造成车辆左前侧大灯及保险杠受损。 于是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经保险公司核实,张先生新车的交强险在出险时已生效,如此次事故有第三方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可按照交强险保险责任范围进行赔付,但商业险保单写明于2021年5月7日0:00生效,工作人员在为张先生办理投保时,就已告知张先生保单生效日期,对于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无法赔付。
以案说险
各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保单生效日期,商业车险与交强险不同,一般在办理投保的次日零时生效。
本案中张先生在明知车辆没有商业车险保障的情况下依旧选择上道路行驶,最终只能自行承担新车修理费。
请广大消费者要查实交强险和商业险均生效后再上道路行驶,以免您的权益受到损害。
来源:天津人保财险
声明